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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0%

    专利的平均授权率分别为80%

  • 70%

    争议解决的平均胜诉率为70%

  • 2000

    年平均专利申请量近2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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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平均商标申请量近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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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遵代表海斯凯尔获最高法二审胜诉判决

2019-12-16

2019年12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上诉人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海斯凯尔公司)与被上诉人弹性测量体系弹性推动公司(简称弹性测量公司)、原审被告中日友好医院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博遵律师事务所在原一审庭前会议期间临危受命,代理被诉方海斯凯尔一路诉至最高法,在客户的全力支持下,经马佑平律师团队的审慎分析和充分准备,这场历经长达三年的漫漫维权之路,最终以胜诉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最高法采纳了我方的上诉意见,终审判决海斯凯尔产品未构成专利侵权,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2016)京73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3000万赔偿额和禁令,驳回弹性推动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迄今为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宣判的案件不超过10起,此案对后续专利侵权案件审判将具有十分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本案主要时间轴: 

● 2016年2月2日弹性推动公司对海斯凯尔提起侵权诉讼;

● 2018年7 月25日,一审法院应弹性推动公司的请求,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了查封;

● 2018年9月25日,一审法院对被诉的设备进行勘验时发现被诉设备发生故障无法勘验,法院要求海斯凯尔维修故障设备;

● 2018年9月30日,海斯凯尔提交《关于被诉产品的维修建议》,更换安装有与被诉产品对应的操作系统的新硬盘,逐一排查硬盘之外的其他可能的硬件模块故障;

● 2018年11月1日,为了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海斯凯尔对被诉的设备故障进行了检测和维修,同日,一审法院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勘验;

● 2018年12月,海斯凯尔原代理律师团队认为此案过于复杂,主动请辞,博遵马佑平律师团队临危受命,接手此案。

● 2018年12月5日,一审法院召集各方当事人举行庭前会议,弹性推动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诉设备已损坏的硬盘进行损坏原因鉴定、对硬盘中的数据和软件进行恢复,海斯凯尔明确表示被诉设备的硬盘软件也勘验当日(即2018年11月1日)更换的新硬盘中的软件版本一致,即操作系统、界面、算法均相同;

● 2019年2月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弹性推动公司诉海斯凯尔(一审被告二)作出一审判决(第(2016)京73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判决海斯凯尔三个已停产型号产品侵犯弹性推动公司将于2020年3月13日到期的第CN00805083.X号专利权并赔偿3000万元。

● 2019年2月15日,博遵律师事务所代表海斯凯尔,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并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为维护海斯凯尔的合法权益,保护市场有序竞争,向最高法知识产权庭提出上述,恳请最高法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将本案查清事实后依法预以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审争议焦点

海斯凯尔公司制造、销售的“Fibrotouch无创肝纤维化诊断仪”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二审法院认为,涉案专利“同时观察+全部接收”技术特征,其作用机理在于“在切变波发出的同时通过接收到的超声回波对其进行观察”,同时,“对于发出的每一束超声波,都要接收该每一束回波”,实现的技术效果为完整地观察并记录切变波在粘弹性介质中多点的传播。面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延后观察+部分接收”的技术特征,其作用机理在于“确保采集到的超声波数据的参考点是静止的,进行计算时可以无需进行超声探头运动补偿”,实现的技术效果为可以减少计算时间并降低系统复杂性和成本,两者手段、功能、效果均不相同。因此,被诉侵权方案“延后观察+部分接收”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一“同时观察+全部接收”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


此案作为博遵众多专利侵权案中又一经典案例,其终审的胜诉充分体现了我国公平公正、诚信信用等法律基本原则,成功避免了国内肝脏超声检测仪器顶尖领域再无中国自主品牌的尴尬,维护了海斯凯尔的合法权益,是客户在复杂国际环境下,捍卫中国高科技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形象的成功案例。


All Rights Reserved ©2019 博遵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6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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